延邊州靈活就業人員:
根據《關于印發<吉林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管理經辦規程>的通知》(吉醫保聯[2022]11號),自2022年7月起,調整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費繳納周期,現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:
1.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周期。靈活就業在職人員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,當月繳納次期費款(即2022年7月繳納2022年8月基本醫療保險費,依此類推)。每月1-9日由醫保部門批量核定繳費金額,每月10日至當月末按照核定的繳費金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。
2.調整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繳納周期。靈活就業人員(含退休人員)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集中繳費時間為每年12月(節假日不順延),集中繳費期內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繳納次年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,享受次年全年大額醫療保險待遇。
請參保人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,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繳納的,將從斷繳次月起暫停相應醫保待遇(即2022年7月未繳費從8月1日起暫停醫保待遇),產生后果由參保人自行承擔。
附件:1.參保繳費聯系方式
2.醫療保險費繳費渠道
